本公司稽核室直接隸屬董事會,稽核人員皆為專任人員,含稽核主管 1 人及稽核人員 7 人,其中 2 人具有國際內部稽核師,1 人具有國際電腦稽核師證照,1 人具有會計師證。本公司於 2021 年 11 月 11 日董事會通過訂定「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薪資報酬辦法」。本公司稽核主管任免由董事會決議,並發佈重大訊息公告。
編製年度稽核計畫。每年十一月即開始編製下年度稽核計畫,首先需進行風險評估,依風險高低決定受查對象和稽核項目之優先順序。稽核計畫經董事會通過後,依金管會證期局規定於每年十二月底前透過網際網路資訊系統申報證期局備查。
稽核報告經審計委員會召集人核准後即發函通知受查單位限期改善。稽核報告及追蹤報告呈核後,於稽核項目完成之次月底前送呈各審計委員會委員核閱後歸檔。
受查單位所擬改善措施,編製內部稽核追蹤報告呈報審計委員會召集人及審計委員會,依證期局規定,於每年五月底前編製「年度內部稽核異常事項改善情形申報表」,透過網際網路資訊系統申報證期局備查。
覆核本公司各單位及子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自行評估報告,各單位內控評估結果於每年三月底前提報董事會核議,作成內部控制聲明書。
協助及督導各子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之執行、將各子公司納入內稽核範圍、覆核各子公司年度稽核計畫及實際執行情形、稽核報告及內控自行檢查結果。
本公司資金運用、保管及預算執行之稽核事項
專案性之稽核事項
為維護本公司信譽,保障財產安全,防止因貪污、竊盜、侵占、營私、舞弊或其他不道德及不誠信的行為,而損及股東、員工及合作夥伴等權益,訂定公司檢舉管道及處理程序,以優化公司治理,並確保檢舉人及相關人之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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